鹿鼎记短篇小说:顾之盼兮(上)
新闻导语
扬州,自古便是被人所津津乐道的。它有直指京师的雄厚财力,有旖旎风情的江南美景,也有可媲美金陵秦淮河畔的灯红酒绿。我叫盼兮。顾盼兮。一生都依靠丽春院而存在…当然,很久没人叫我盼兮了,大家都习惯叫我顾妈妈…其实岁月匆匆,我早就忘了前尘往事,只是看着楼里面的姑娘们,偶尔,也会忍不住感叹
扬州,自古便是被人所津津乐道的。它有直指京师的雄厚财力,有旖旎风情的江南美景,也有可媲美金陵秦淮河畔的灯红酒绿。我叫盼兮。顾盼兮。一生都依靠丽春院而存在…当然,很久没人叫我盼兮了,大家都习惯叫我顾妈妈…其实岁月匆匆,我早就忘了前尘往事,只是看着楼里面的姑娘们,偶尔,也会忍不住感叹:我们闭上了眼,不再反抗,别人,却依旧在我们曾经的故事中继续,大约,人生如戏,一切皆是轮回。习惯性的抚上左眼,那儿,有颗红色泪痣。据说有这样的泪痣,是因为在上辈子走失了挚爱,便取心头血滴落脸上,留作下世轮回相认。可是,这样行为是有悖伦常的,注定了被世人诅咒,被神鬼捉弄,让这颗泪痣即使到了下个轮回,也依然寻觅不到喝了孟婆汤的挚爱,只能在每次照镜子时一遍遍痛苦凄厉,孤独终老。但这样的人命太过坚硬,力量太强大,会克住所有爱她或被她爱的人.他们必然会为她而死或离别。大约,是这样的吧。曾经,执子之手,与子成说,终只是浮烟;曾经,死生契阔,与子偕老,都只是无果;红尘深处,我应劫而来,抽身,却已是心痕累累;三界之内,你渡谁而去,落泪,错信三生石上缘。清书,我是有多久没有这样叫唤过你了?滚滚红尘,往事如风,为何,我还是唯独记得你?三千繁华,弹指刹那,百年过后,一捧黄沙。别怕,清书,马上我便能过来陪你了。
【那年、搁伞西楼】
算起来时光如水已过了四十余年,其间发生了太多的事,很多记忆早已模糊。我也早已从丽春院的花魁熬成了妈妈。这些年在丽春院算不上什么清静,却也避免了与很多人的来往。譬如在京师皇城为妃的她,又譬如锁魂窟那群将我恨之入骨的人。其实我真心觉得现在的生活,一切都很好,除了没有他。这也没什么不好。其实,我同清书之间,应的是那句佛语,说不得。说不得,多说是错,说多是劫。
还记得15岁那年的上元节,那时,我只是丽春院头牌姑娘婉若的贴身丫鬟。华灯初上,丝竹尽响时,婉若被请进了第一号雅阁抚琴献艺。而我则是抱琴伴随其左右。
上座有三位华服男子,青衫,白衫和紫衫。我远远的看着那白衣男子,他就坐在这烟雾缭绕的厢房之中,卸下面具的脸少有的好看,修长手指随意搭在茶杯上,目光宁静而又悠远。
我有刹那间的恍惚,不是心脏跳的有多快速,而是钝钝的疼痛。是在某本传奇中看到:南齐歌妓苏小小和阮郁在此一见钟情。“妾乘油碧车,郎骑青璁马,何处结同心,西泠松柏下”后来阮郁回南京,被软禁在家,小小因此抑郁而终。我曾把这个故事细细的看过很多遍。再回想我与他的初次相遇,觉着,也不过如此。那是个风雨交加的夜晚。婉若为了一株刺参,夜夜辗转反侧不得安宁。她是想救她那个得了肺痨的青梅竹马才会如此烦躁寡言。“甘微苦,温。入肺、肝、胃、脾、肾经。多生于高山丛林中。分布于黑龙潭等地。”
合上《千金药方》,一个主意便在我心中形成。我算不上是个非常聪明的人,只是多了分想到就做的精神。所以在一尾娇小的白唇竹叶青狠狠在我小腿上咬了一口,毒液通过血液循环往身体各处时又被不知道哪儿飞来的银镖击中时,我终于开始摇晃倒地,在意识模糊之际,终于领悟了阿娘曾经说的一句话:“盼兮,做事不动脑子你迟早会像朱雀岛的宠物一样,只有被弄死的命”之后便再也睁不开眼了。以至于没有来得及看到疾走过来的白衣男子,以及他脸上的惊愣讶异。
【一瞬间的光阴却比记忆还长】
醒来时已是天明,下过一夜雨的黑龙潭隐约间还有淡淡的梅香传来。不过那一切都与我无关。我只
感觉身体内部血液涌动,齐向下腹聚集,手抚上裹肚,阵阵温痛。脚踝处被蛇咬的地方麻木不仁,却贴着一个温软物体,而膝盖弯曲,小腿被某样东西凌空支起,像一根绷紧的皮绳。整体感觉如此古怪,我忍不住要睁开眼睛看看是怎么回事。结果睁眼偏头,却看见很要命的场景。环境是山洞一个,石床一张,我躺在这张石床上,而白色月光下,右脚小腿正被一个男人紧紧握在手中。他手指修长莹白,从姿势及触感辨别,脚踝处伤口紧贴的正是他的嘴。我的角度只能看到他的侧面,且这侧面还大部分被头发挡住,令人很有一撩他头发的冲动。他没有发现我醒来,一身白色长袍,只静静坐在石床侧沿,唇贴着我的脚踝,宽长的袖摆沿着他抬起的我的小腿一路滑下,低头能瞥见衣袖上繁复的同色花纹,周围物什全都失色,朦胧不可细看。他漆黑的发丝扫过我的脚背,可想如果不是这样的场景,一位曼妙少女和一位翩翩公子的相遇,该是像兰亭临贴的草书一样行云流水。而很自然的是,我自以为被人轻薄,顺势便给了他一脚。
我与他第一次相遇,我踢了他一脚,没料到竟踢出了一世的孽缘。
【丝竹与清书】
他自然没有被踢到,在我右脚猛然发力前他已不动声色后退一步,可见他的身手了得。而我完全没发现他到底是怎么突然从坐姿变为了站姿,可见他的身手着实了得。我眯着眼睛看他,在洞口照进的白月光中,他身姿清俊修长,一枚银色面具从鼻梁上方将半张脸齐额遮住,面具之下嘴唇凉薄,下颌弧线美好。有片刻的寂静。他擦拭掉唇上残留的血痕,唇角微微上翘:“好厉害的丫头,我救了你,你倒恩将仇报。”我说:“我谢谢你救我,但是阿娘说了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。那天用飞镖暗算我的,想来就是你,那么算不上是我恩将仇报了”他被我说的身躯僵硬,顿了好半天才道:“真是牙尖嘴利的丫头,好吧,抱歉,那天我不是故意的”
这是我们第一次对话,充满了针锋相对,倘若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们没有那么多的以后,我想大概我不会如此。他说他叫清书,但我想,这不见得是真名。假如一个人脸上带着面具,名字不带着面具的话,就失去了把脸藏起来的意义。而我告诉他我叫宛若,则纯粹是因为一瞬间想不到用什么名字好,我的生活轨迹无非就是以丽春院为圆心来回旋转。就这样,我们在山洞里待了四五天,喝的水是洞外的山泉,吃的东西是山泉里野生的各种鱼类。据说我不能立刻回去,因为毒还没有解完,而清书表示,救人救到底,送佛送到西,半途而废不是他的风格。我每天需要吃一种药,然后从手腕入刀割个口子,放半杯血。当我放血的时候,清书一般坐在床前的石案旁抚琴。琴是七弦琴,蚕丝做的弦,拨出饱满的调子,但我总觉得他故意在我疼痛的时候弹是为了表达他的快乐。我流血疼痛让他觉得快乐。
每次他弹琴,我总会想起自己那令人一听就简直不愿继续在世上苟活的弹琴水平,进而对他萌生深深的仇视心理。假如他比我有钱,我可以说自己仇富,假如他比我俊俏,我可以说自己仇美,但是他居然弹琴弹的比较好,难道我要仇琴嘛?
五天里,我一直很想把清书脸上的面具扒掉,看看面具底下的脸到底长什么样,但一想到结果可能被他砍死,实在不敢轻易造次。这完全是人的好奇心作祟,有时候有些事根本不关你的事,却非要弄一个明白,真是没事找事。
第六天下午,我觉得脚伤已好得差不多,能够直立行走了。清书撩起我裤脚端详了会儿,道:“是不用继续放血了。明日一早我便送你回去吧。”没想到分别来得这样迅捷,关键是还没成功扒开他的面具,我一时接受不了,残念地愣在那里。
他说:“不想走?”我摇头说:“没有没有,但是,哥哥,你不和我一起走么?这个山洞没有太多东西,你也不像是要在此处久居。”他沉吟说:“我不走,我得留在这里。”我说:“可你留在这里做什么呢,你一个人,没有人陪你聊天,也没有人听你弹琴。他低头拨琴弦:“等人,我怕我走了,我要等的人就找不到我了。”我顿时陷入一个尴尬境地,再问下去仿佛已涉及他人隐私,不问下去又一时找不到话题转移。我说:“这个……”他已从石案前站了起来,笑道:“说曹操曹操就到,今天可真是运气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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